不畏艰难勇担当 执法有力保市场
记包头市盐务管理局盐政执法楷模(下篇)

  • 来源:包头市盐务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在全区盐行业战线上,奋进着一支集严明执法和保障民生为己任的基层盐政队伍,他们面对盐业体制改革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及外地盐企明目张胆违规销售行为,始终牢记使命,情系万---努力做好盐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群众用盐安全,守土尽责,兢兢业业,用实战成果书写了新时代、新时期盐政执法人务实担当、勇于尽责的优秀典范---他们就是包头市盐务管理局那些为企业改革发展无私奉献和辛勤耕耘着的盐政执法人员。

       包头市青昆盐务局孟涛---强化惩治护正义,捍卫法威抵暴力。

   孟涛同志是包头市青昆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作为包头市盐务管理局茁壮成长起来的新生力量,他思维缜密,胆识过人,在盐业市场检查中指挥有力,行动有方,深受广大盐政执法人员拥护。2018年4月13日下午,包头市青昆盐务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昆区新友谊批发市场内检查市场时发现,内蒙古八友商贸公司在美菜网络平台上销售食盐。经进一步了解,盐品为送货人金某供应。孟涛同志带领盐政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络迅速找到金某。金某向我盐政人员出示了包头盐业仓储物流中心2018年3月9日的销售票据,称其此批盐品全部购于包头盐业公司。孟涛同志随即查看盐品生产日期,3箱盐品除上面覆盖几袋(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用于遮掩,其余生产日期全部为2018年4月5日,遂确定该批食盐并非购于包头盐业公司,为从非食盐批发企业渠道购进的盐品。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盐政人员随即作出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决定,并要求金某7日内务必前往包头市青昆盐务管理局接受处理。在执法人员将处罚盐品装车过程中,金某强行阻挠,对我们的执法人破口大骂,脏话连篇。孟涛同志耐心讲解国家食盐法律法规以及对其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金某依旧恶语相向,并将孟涛同志推到在地,拳脚相加大肆殴打。在自卫的情况下孟涛推倒了金某,并依法告知金某对其所做的登记保存处罚合法合规,暴力抗法是对法律的蔑视。金某不听劝阻,反而对孟涛进行变本加厉的踢打、威胁恐吓,孟涛嘴角出血,脸部淤肿。后盐政执法人员见情势恶化,拉开两人后报警,在警力配合下,依法没收金某全部盐品。强化惩治护正义,捍卫法威抵暴力,孟涛同志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却毫无胆怯退缩,始终奋战一线、严厉执法,用实际行动诠释担当作为,彰显刚性正义! 

                

  土右旗盐务管理局张伟--入村户精准宣传,保一方群众用盐安全。 

  “在盐政执法职能未移交前,我们就要站好一天的岗、守好一天的职、尽好一天的责,狠查、狠抓、狠打,严厉惩处各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盐安全,这是在全市盐政工作会议上张伟的表态发言,也是他日常工作的生动总结和体现。包头市土右旗辖区市场大、较为分散,县村落地区老百姓对盐业体制改革政策充耳不闻,为私盐存在提供“土壤”。部分小商贩错误解读盐业体制改革是全面放开食盐市场,谋取私利,涉盐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盐业市场极为混乱。面对严峻的形势,为消除食盐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餐桌食盐安全,张伟同志率先垂范,主动要求深入到土右辖区各偏远村户,走村入户开展精准宣传。每到一处,张伟同志耐心向老百姓和广大小商贩宣传讲解国家盐改政策和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等盐业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食盐安全及辨别真伪、劣质盐品的知识,告知广大人民群众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盐品。由于张伟同志家住包头市东河区,工作、生活异地,为最大限度发挥时间效能,他主动放弃周末和节假日休息,事先规划好线路和工作步,每天早出晚归,与其他盐政稽查人员一起边检查市场、边张贴公告、边配送盐品,确保宣传配送无死角。在盐业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查获大量违规、劣质盐品,张伟同志果断处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立即查扣。期间遇到阻碍正常执法的行为不胜枚举,有些村民自己上当受骗还护着私盐贩子,更有甚者群体围堵谩骂、不惜以命相搏。张伟同志总是临危不乱,敢于硬碰硬,拒做老好人,一方面耐心、不胜其烦进行心理疏导,一方面用政策攻心,反复讲解盐改政策、查扣依据、违法后果。张伟同志对待工作满腔热情,恪尽职守,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对待群众他饱含真情、用心服务、努力守好门户、保住一方百姓用盐安全。2015年张伟同志被自治区盐业公司评选为全区“首席员工”,是广大职工身边的榜样,心中的标杆…… 

               

  流的汗水是赞美,磨破的鞋是勤奋,无限延伸的盐政执法路写满无悔---他们只是包头市盐政稽查队伍中的最平凡一员,把担当尽责写在盐政稽查一线。他们淡迫名利,寂寂无名,将繁杂的盐政稽查工作作为人生的主业,将日复一日的困难艰辛当做家常便饭,他们用激情和汗水铸就了包头盐业市场的有序、稳定!记那些我们引以为荣的平凡质朴、又可敬可亲的盐业基层执法工作者。